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蔡沛瑄 電話:03-3322101#7324 電子信箱:185014@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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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05030889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050308893_Attach01.pdf 1050308893_Attach02.pdf 1050308893_Attach03.pdf 1050308893_Attach04.pdf) |
主旨: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業經該會於105年12月9日以公評字第105226068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該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5年12月9日公評字第105226068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