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1-09 | 點閱數: 883
桃園市政府 書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吳怡靜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1317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月6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503269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電子書」一案,請查照並下載參考運用。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12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50063778號書函辦理。
二、 人事總處為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相關經驗之拓展及強化,藉由評選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蒐整獲獎案例編輯成電子書,已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供下載參閱運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