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書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吳怡靜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13179@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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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05032698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電子書」一案,請查照並下載參考運用。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12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50063778號書函辦理。 |
二、 | 人事總處為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相關經驗之拓展及強化,藉由評選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蒐整獲獎案例編輯成電子書,已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供下載參閱運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