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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1-16 | 點閱數: 82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6000311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檢送本市106年度中小學與公(私)立幼兒園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遴選訪視實施計畫1份,並請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中小學與公(私)立幼兒園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遴選要點辦理。
二、 106年度各校辦理遴選推薦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 推薦名額:
1、 桃園市師鐸獎:各校無限定,但全市表揚總名額如下
(1) 市立高中及公(私)立國中教師共5名。
(2) 公(私)立國小教師共10名。
(3) 校長部分由教育局遴選高國中1名(每2年)、國小1名。
(4) 幼兒園教師、園長、園主任共2名。
2、 桃園市優良教師
(1) 市立高中、國中、小學組:48班以下學校得推薦1名,49班以上學校得推薦1-2名。
(2) 幼兒園組:符合表揚條件者,每園得推薦1名。
(二) 推薦書及收件規定:
1、 推薦資料皆以電子檔上傳至大勇國小首頁點選-106優良教育專業人員(http://163.30.87.3/106upload/),不接受紙本收件,紙本資料請留校備查。
2、 參加本市師鐸獎遴選人員:上傳資料包含推薦書pdf檔、推薦書word檔(內文請以A4直式橫書、14號標楷體繕打,免加封面、封底)及4張照片jpeg檔(個人生活照1張、其餘為3張師生互動或家人合照等,照片務必力求畫質清晰,以利紀念專輯印製),pdf電子檔內遴薦小組需簽章不可留空,未完成者視同資格不符;格式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另得準備個人檔案書面資料,於實地訪視提供委員參閱。
3、 各校推薦市優良教育專業人員:上傳資料包含推薦書pdf檔、推薦書word檔(內文請以A4直式橫書、14號標楷體繕打,免加封面、封底)及4張照片jpeg檔(個人生活照1張、其餘為3張師生互動或家人合照等,照片務必力求畫質清晰,以利紀念專輯印製),pdf電子檔內遴薦小組需簽章不可留空,未完成者視同資格不符;格式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
(三) 資料上傳日期:106年3月29日(星期三)起至106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
(四) 上傳方式請依網頁說明辦理,上傳完成後,即可見上傳結果,若有疑問,請電洽大勇國小資訊組姚志宏組長(電話:3622017-212或e-mail:mis@mail.typs.tyc.edu.tw)。
三、 受推薦人請擇一參加教育部師鐸獎或本市師鐸獎遴選,不得同時申請;今年獲本市師鐸獎者明年度應推薦至教育部參加師鐸獎遴選。
四、 本案承辦單位及聯絡窗口:
(一) 承辦學校:大勇國小林建良主任,聯絡電話:3622017轉310。
(二) 教育局承辦人:本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聯絡電話:3322101轉7471。
五、 本案遴選要點及訪視計畫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http://163.30.76.50/web_05.php)/檔案下載區查詢下載。

 

正本: 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各私立幼兒園、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學、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學籌備處
副本: 本局幼兒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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