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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1-18 | 點閱數: 819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許佩君
電話:分機7311
電子信箱:1003833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106001138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60011385_Attach01.pdf 1060011385_Attach02.xls)

 

主旨: 檢送連江縣政府(含一級單位)及所屬機關改制名稱對照表一份,自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連江縣政府106年1月12日府人考字第1060000688號函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政府人事處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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