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鄭相玫 電話:03-3322101#7332 電子信箱:1004429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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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600182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1060018261_Attach01.PDF 1060018261_Attach02.PDF) |
主旨: | 有關高雄市政府「洞燭先『雞』-e鳴驚人樂學習」港都e學苑數位閱讀活動辦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與。 |
說明: |
一、 | 依高雄市政府106年1月20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0670030000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港都e學苑」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kcg.gov.tw/)資源有效運用,高雄市政府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辦理「洞燭先『雞』-e鳴驚人樂學習」數位閱讀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選修指定數位課程,完成1門課程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資格,請協助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報名選讀。 |
三、 | 檢附高雄市政府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