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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1-26 | 點閱數: 899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鄭相玫
電話:03-3322101#7332
電子信箱:1004429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6001826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1060018261_Attach01.PDF 1060018261_Attach02.PDF)

 

主旨: 有關高雄市政府「洞燭先『雞』-e鳴驚人樂學習」港都e學苑數位閱讀活動辦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與。
說明:  
一、 依高雄市政府106年1月20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0670030000號函辦理。
二、 為使「港都e學苑」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kcg.gov.tw/)資源有效運用,高雄市政府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辦理「洞燭先『雞』-e鳴驚人樂學習」數位閱讀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選修指定數位課程,完成1門課程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資格,請協助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報名選讀。
三、 檢附高雄市政府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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