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3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1-26 | 點閱數: 94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簡豐鈴
電話:(03)3322101*7574
電子信箱:1001852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6000206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60002068_Attach01.pdf 1060002068_Attach02.pdf)

 

主旨: 檢送「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核定本)」1份,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56236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