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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2-06 | 點閱數: 858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鄭相玫
電話:03-3322101#7332
電子信箱:1004429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2月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6002207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民間訓練機構及各大專院校訓練進修等相關資訊一案,請查照。
說明: 為簡化公文作業,便利各機關學校同仁自行參考運用,爾後旨揭資訊將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ycg.gov.tw/)「業務資訊」/「各科業務專區」/「考訓科」/「訓練進修」項下,不再另行函知。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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