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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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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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市平秘字第106000633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桃園市政府為民服務實地查核計畫、平鎮區公所1060308專題演講報名表 (1060006336_Attach01.pdf 1060006336_Attach02.doc) |
主旨: | 本所於106年3月8日(星期三)辦理「如何提供感動的服務」課程,為分享訓練資源,歡迎本區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桃園市政府為民服務實地查核計畫」辦理。 |
二、 | 為落實為民服務,加強專業職能與為民服務態度,爰辦理旨揭課程,本課程相關事項如下: |
(一) | 課程時間:下午1時至5時,參加人員請於下午1時前簽到就座。 |
(二) | 課程地點:本所3樓大禮堂(平鎮區振興路5號)。 |
(三) | 講座:陳銘薰教授(國立台北大學商學院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
(四) | 參訓對象:本所同仁及本區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 |
三、 | 報名方式: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彙整相關參訓人員名單,於106年3月1日前傳真或E-mail報名表。 |
四、 | 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者將核予4小時終身學習時數;另為配合環保政策,請參訓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
正本: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平鎮區中隊、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桃園市平鎮區衛生所、桃園市立平鎮幼兒園、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北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南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平興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