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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4-13 | 點閱數: 91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張晴雯
電話:03-3322101#7525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orangemii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6002531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060025311_Attach01.ppt)

 

主旨: 函轉桃園市後備指揮部「106(107)年度後備軍人緩召、逐次召集、儘後召集申請規定事項」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後備指揮部106年3月31日後桃園管字第1060001911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受理申請公告」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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