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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4-24 | 點閱數: 82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黃志豪
電話:03-3322101~7416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1002128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6003135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60031359_Attach01.pdf)

 

主旨: 轉知基隆市太平國小奉令自106學年度(106年8月1日)停辦,請轉知所屬教師欲參加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者審慎選填志願,以免因介聘該校而產生超額損及其權益,請查照。
說明: 依據基隆市政府106年4月21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60114081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大竹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學輔校安科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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