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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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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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6002958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花蓮縣106學年度預估有超額教師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及專任輔導教師轉任限制等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4月18日府教學字第1060070436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所屬學校情形,說明如下: |
(一) | 106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教師超額情形:美崙國中、明禮國小、志學國小、富里國小。 |
(二) | 預計106學年度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三民國小。 |
三、 | 專任輔導教師轉任限制:經成功調入該縣學校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