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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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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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600303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嘉義縣106學年度預估有超額教師學校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嘉義縣政府106年4月19日府教發字第1060076724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所屬學校預估有超額情形,臚列如後:朴子國中。新埤國小、大同國小、義竹國小、鹿草國小忠和國小、和睦國小、同仁國小、月眉國小、三興國小、大林國小、圓崇國小、隙頂國小。 |
三、 | 上開名單以外學校,仍可能會有招生不如預期導致減班教師超額之情形發生,亦請審慎選填志願。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