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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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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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6003123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新竹市政府106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之學校名單,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市政府106年4月21日府教學字第1060062875號函辦理。 |
二、 | 該市106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之學校名單,臚列如下: |
(一) | 國中部分:光華國中。 |
(二) | 國小部分:虎林國小、南寮國小。 |
三、 | 上開名單以外之學校,仍可能有招生不如預期導致減班教師超額之情形,亦請審慎選填志願。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