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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02 | 點閱數: 769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賴英豪
電話:(03)332-2101分機6908
電子信箱:16503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
發文字號: 府研綜字第10600985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060098536_Attach01.pdf 1060098536_Attach02.pdf 1060098536_Attach03.pdf)

 

主旨: 函轉行政院訂定「公務人員政策參與平臺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106年4月26日院授發管字第1061400544號函辦理。
二、 檢附上開號函影本、公務人員政策參與平臺作業規範、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本市各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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