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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08 | 點閱數: 818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潘錦煌
電話:3322101*7334
電子信箱:18306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6010568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1060105686_Attach01.doc)

 

主旨: 本府訂於106年5月11日與中壢區公所合辦「巡迴知性講座」(第二場次),請依名額分配表派員參加,或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106年3月22日准簽辦理。
二、 為點燃同仁服務熱忱,培養宏觀視野並拓展新思維,爰辦理旨揭講座,相關事項如下:
(一) 主題及講師:「賞識孩子的獨特與潛能開發」,世紀領袖文教基金會創辦人盧蘇偉。
(二) 時間:106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三) 地點:本市中壢區公所3樓訓練教室(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四) 參訓對象:本市中壢區公所及鄰近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與約聘僱人員。
(五) 報名方式:請貴屬人事機構彙整相關參訓人員名單,並於106年5月10日(星期三)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項下-「應用系統」-「D6: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薦送報名」-「新增薦送報名」-「選擇課程(可多選)」-查詢「桃園市中壢區公所」,選擇「賞識孩子的獨特與潛能開發」課程-「下載csv格式」,填妥參加人員之身分證字號、姓名、上課假別(請填1X)後,上傳報名表,報名完成後之次日可至「薦送報名查詢」查詢報名結果。
三、 本案請轉知所屬人員屆時準時參加,並核予公(差)假,全程參加者將核予3小時終身學習時數;另為配合環保政策,並請轉知參訓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四、 檢附名額分配表1份,本案聯絡人:本市中壢區公所人事室課員趙麗玲,連絡電話:(03)4271801分機4216,電子郵件帳號:10004332@mail.tycg.gov.tw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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