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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08 | 點閱數: 79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曉彤
電話:(03)332-2101分機7589
電子信箱:admkati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0600352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附件二 (1060035248_Attach01.pdf)

 

主旨: 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轉知台中市西屯區上安國小106學年度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屬床邊教學巡迴輔導班教師,若介聘成功,屆時需接受該局特殊教育科統籌派駐醫院服務,請如欲申請106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年5月4日中市教特字第1060037590號函辦理。
二、 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原函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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