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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08 | 點閱數: 86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謝孟庭
電話:03-3322101轉7521
電子信箱:pigsally8900@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6003486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苗栗縣106學年度預估有超額教師學校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06年5月4日府教務字第1060084103號函辦理。
二、 該縣106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情形,說明如下:
(一) 國小學校名單:福星國小、頭份國小、頭屋國小、中山國小、藍田國小、南庄國小、大湖國小等7校。
(二) 國中學校名單:大倫國中、竹南國中、公館國中、大同高中國中部、南和國中等5校。
三、 上開名單以外之學校,仍可能會有招生不如預期導致減班超額之情形發生,亦請審慎選填志願。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本局學輔校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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