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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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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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特字第106003709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1060037097_Attach01.pdf) |
主旨: | 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轉知臺中市立啟明學校國小部106學年度招生不足,有意參加臺閩地區公立國民小學教師介聘者,審慎選填志願,以免超額之情形發生,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教育局106年5月11日中市教小字第1060040365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臺中市教育局原函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小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