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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15 | 點閱數: 59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曉彤
電話:(03)332-2101~7589
電子信箱:admkati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06003709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1060037097_Attach01.pdf)

 

主旨: 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轉知臺中市立啟明學校國小部106學年度招生不足,有意參加臺閩地區公立國民小學教師介聘者,審慎選填志願,以免超額之情形發生,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教育局106年5月11日中市教小字第1060040365號函辦理。
二、 檢附臺中市教育局原函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小
副本: 本府教育局小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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