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18 | 點閱數: 89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鈺勝
電話:(03)3322101#7331
電子信箱:1001578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6009639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060096392_Attach01.pdf)

 

主旨: 為因應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已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人事總處106年4月25日總處培字第10600444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本次Q&A(問答資料)修正內容為:修正全文用語、新增6題Q&A及修正12題Q&A,修正內容對照表及106年「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已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請自行下載參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