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鈺勝 電話:(03)3322101#7331 電子信箱:10015785@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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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600963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1060096392_Attach01.pdf) |
主旨: | 為因應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已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人事總處106年4月25日總處培字第10600444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本次Q&A(問答資料)修正內容為:修正全文用語、新增6題Q&A及修正12題Q&A,修正內容對照表及106年「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已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請自行下載參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