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3
  • slider image 643
  • slider image 664
  • slider image 644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5-23 | 點閱數: 92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03-3322101-7419
電子信箱:06212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6003933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基隆市中山區太平國民小學自106學年度(106年8月1日)起停辦,請轉知所屬教師欲開立任教年資等相關證明者,請於106年7月31日前逕向該校申辦,以免損及其權益,請查照。
說明: 依據基隆市政府106年5月19日基府教前貳字第1060220513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私立國中小、桃園美國學校
副本: 本局中等教育科、本局人事室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