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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6-02 | 點閱數: 750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書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劉姲妏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3852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6000351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1060003519_Attach01.pdf 1060003519_Attach02.pdf)

 

主旨: 轉知銓敘部「漸進式退休人力再運用制度」問卷調查ㄧ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銓敘部106年5月23日部退一字第10642294681號書函辦理。
二、 銓敘部為使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未來規劃能更具彈性,兼顧政府人力需求及公務人員家庭照護與生涯規劃,爰研議相關退休人力再運用制度方案。
三、 前開研究擬規劃在現行請領月退休金方式—「達法定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並支領全額月退休金」,或「未達法定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而支領展期月退休金或減額月退休金」外,新增「在達法定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一定期間內,提供部分工時並領取全額月退休金或部分津貼」之作法,並將該部分工時退休人力投入因應促進工作與家庭照顧政策之短期替代或輔助性人力需求(例如:依法令因撫育子女而減少或調整工時、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長期病假、身心障礙者工作協助、長照人力及為因應其他重大政策所產生之人力需求等),進而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落實性別平權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增加勞動人口及經濟與社會發展之動能(以下簡稱「漸進式退休人力再運用制度」)。又上述人力以輔助或短期替代編制內職務(不含法官及檢察官等)為主;但為因應重大政策(如緊急危難、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醫療照護等)所產生之人力需求者,不在此限。
四、 銓敘部為期妥適規劃並集思廣益,以利後續研究,將藉由問卷調查,瞭解公務人員實際任職情況、需求及對於漸進式退休人力再運用制度之看法,爰請各機關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之公務人員,於106年6月30日以前,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www.mocs.gov.tw/)右側點選「漸進式退休問卷調查」圖示,進入網頁並填寫問卷(原則上不受理書面問卷),並於106年6月20日再次提醒所屬公務人員踴躍填答問卷。
五、 檢附銓敘部106年5月23日前開書函影本及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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