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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7-06 | 點閱數: 979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黃珮寧
電話:(03)3322101#7324
電子信箱:1002496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7月5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6015895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1060158953_Attach01.PDF 1060158953_Attach02.DOC)

 

主旨: 10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即將開始受理報名,請各機關(學校)人員依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考選部106年7月4日選高三字第1061400277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考試於106年7月4日公告,將自7月18日起至27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為避免應考人因延誤報名、錯填應考資格條件或考績成績,致考試權益受損或影響考試成績,請加強宣導及協助機關(學校)人員辦理報名事宜。有關網路報名操作說明請於報名期間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10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拾壹、網路報名操作圖示項下查詢。
三、 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2條規定,簡任升官等考試於103年12月23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5年內辦理3次為限。爰此,簡任升官等考試將於106年辦理外,108年係最後一次舉辦之年度,請轉知貴屬人員相關訊息,把握應試機會。
四、 檢附考選部原函影本及「10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報名注意事項」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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