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時間:107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二)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及國小特教教師。 (三)研習相關訊息及報名,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查詢。 三、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