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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01 | 點閱數: 637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張燦澐
電話:(03)332-2101 #7357
電子信箱:1001982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7023116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070231163_Attach01.doc 1070231163_Attach02.doc)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 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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