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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3-19 | 點閱數: 657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鍾明君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3280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8000152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主旨: 轉知銓敘部書函以,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幼兒園職務」或「私立學校董事會職務」是否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3款所定私立學校職務範圍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08年3月8日部退三字第108467468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本處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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