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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3-26 | 點閱數: 661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13樓
承辦人:鍾明君
電話:03-3322101#7353
電子信箱:1003280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8000178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主旨: 有關銓敘部令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5 條、第 79 條第 3 項第 1 款、同條第 5 項及第 80 條補充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08年3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84773889號令副本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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