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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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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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8007088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Attach01.docx) |
主旨: | 核定本府民政局主任秘書陳茹文等15人為本市108年模範公務人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市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公假5日;並將另函通知公開頒獎表揚。 |
正本: |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主任秘書陳茹文、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科長蔡惠娟、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科長張哲航、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科長藍士堯、桃園市政府水務局科長陳文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科長林庭輝、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科長魏光譽、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長黃伯弘、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小隊長林恆吉、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隊員陳彥廷、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科長羅炤月、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股長劉苡辰、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長宋嘉修、桃園市復興區衛生所醫師兼主任林德文、桃園市中壢區公所主任邱碧亮 |
副本: |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 (含附件)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含附件) 、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