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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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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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800312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市108年度國民小學及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08年2月19日召開本市108年度國民小學及學前特殊教育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及108年3月26日召開本市108年度國民小學及學前特殊教育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紀錄辦理。 |
二、 | 旨揭甄選簡章自108年4月17日起公告於同安國小(http://www.taes.tyc.edu.tw/)及本局訊息公告之最新消息,請各校公告轉知有志從事本市教學工作教師踴躍報考。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大竹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自強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龍岡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平鎮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仁和國中附設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復興區公所(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各科室、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桃園市政府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