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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4-22 | 點閱數: 64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許瑞蘭
電話:03-3322101轉7521
電子信箱:domotoam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8003179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苗栗縣108學年度預估有超額教師學校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08年4月12日府教務字第1080069833號函以及苗栗縣政府108年4月16日府教務字第1080071768號函辦理。
二、 該縣108學年度預估有教師超額情形情形,說明如下:
(一) 國小:苗栗市文山國小、苑裡鎮所在地區之國小學校、頭份市信德國小及竹南鎮頂埔國小。
(二) 國中:苗栗市大倫國中、公館鄉鶴岡國中、銅鑼鄉文林國中、銅鑼鄉文林國中文隆分部、三義鄉三義高中國中部、苑裡鎮苑裡高中國中部、通霄鎮南和國中、通霄鎮烏眉國中、通霄鎮啟新國中、通霄鎮福興武術國中(小) 、頭份市文英國中、竹南鎮竹南國中、竹南鎮大同高中國中部、三灣鄉三灣國中、造橋鄉大西國中、後龍鎮後龍國中、後龍鎮維真國中、大湖鄉大湖國中、獅潭鄉獅潭國中。
三、 請有意經由108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調至該縣國中小服務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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