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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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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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4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8003253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新竹縣108學年度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新竹縣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108年4月16日府教學字第1083713496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學校,計有北平華德福實驗中小學(原名為北平國民小學)、大坪國民小學、桃山國民小學(108學年度起為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尖石國民小學(108學年度起為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及峨眉國民中學等5所實驗學校,倘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至上揭學校服務者,請審慎評估並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