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3
  • slider image 643
  • slider image 664
  • slider image 644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4-26 | 點閱數: 710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3樓
承辦人:藍正芬
電話:03-3322101#7321
電子信箱:1001513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8009513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主旨: 考選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於108年4月19日以選規一字第1081300094號公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考選部108年4月19日選規一字第1081300094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修正草案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