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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6-11 | 點閱數: 790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函

 

  地址:33346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承辦人:林冠妘
電話:03-3203711#303
電子信箱:1001463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 桃市龜民字第108002050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09年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卡-龜山、109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表 (Attach01.doc Attach02.xls)

 

主旨: 有關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08年5月30日桃選一字第1080000555號函辦理。
二、 旨揭選舉選舉日期訂於109年1月11日,依108年5月17日中選會召開「研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設置事宜第1次會議」決議,每投票所工作人員以配置13.5人(主任管理員1人、主任監察員1人、管理員8人、監察員2人、警衛1人、預備員0.5人)為原則。
三、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爰請貴單位提供協助,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 檢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資料登記卡及登記表1份,請協助所轄同仁填寫,並經人事主管及機關首長核章後,免備文逕送本所彙辦。(傳真:03-3295844;電子信箱:guishan.3203711@gmail.com)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府各局處、國立體育大學、本市私立國中小、本府所屬二級機關(不含警分局、警察大隊、衛生所)、本府地方稅務局各分局、銘傳大學(桃園校區)、龍華科技大學、國立警察大學、輔仁大學、桃園市各區衛生所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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