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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9-12-09 | 點閱數: 45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宴滇
電話:3322101~7338
電子信箱:1002873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8031295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主旨: 有關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信學院無人機操控證照輔導班12月份課程資訊,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信學院108年12月6日學菁英字第108000003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復興鄉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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