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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3-09 | 點閱數: 49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許雯涵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4
電子信箱:1004377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3月5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9004590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主旨: 考選部函知,109年2月20日修正「考選部109年度(109年1月至12月)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該表置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ex.gov.tw)/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請加以利用查閱,請查照。
說明: 依考選部109年2月25日選秘一字第109110011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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