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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20-03-10 | 點閱數: 46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怡婷
電話:(03)3322101~7575
電子信箱:1001256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3月6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9001948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主旨: 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校(園)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務必轉知所屬並告知家長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25475A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校園因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各校(園)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其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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