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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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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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9001948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
主旨: | 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校(園)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務必轉知所屬並告知家長知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25475A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二、 | 校園因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各校(園)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其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