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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3-12 | 點閱數: 636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怡婷
電話:(03)3322101~7575
電子信箱:1001256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3月4日
發文字號: 府教人字第109004855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本市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加班補休之運用,自即日起回歸一般差勤管理制度,不受限於寒暑假期間實施,請查照。
說明: 本府93年1月6日府人二字第0930003541號函與本函規定未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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