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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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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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9002475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更新109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9017T號有關美國馬里蘭州喬治王子郡學區(PGCPS)中小學徵聘2名華語教師通告資料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7日臺教文(六)字第1090036234A號函及本局109年3月12日桃教中字第1090020312號函(諒達)續辦。 |
二、 | 本通告內容更新調整如下: |
(一) | 擬聘教師數部分,加註華語文教師及以華語文教授科學/數學之教師各1名。 |
(二) | 該學區任用的必要條件,刪除第4項:「有教授中小學相關英語課程之經驗且可提出書面證明者」、調整第5項:「具備有效之中小學教師證,並符合申請馬里蘭州華語文『或』科學/數學教師證之資格(含申請人背景查核)」。 |
三、 | 本通告內容業刊載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址:https://ogme.edu.tw/Home/world_List_edu/SCPA),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 |
四、 | 檢附教育部來文及教育部109年補助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9017T號通告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