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怡婷 電話:(03)3322101~7575 電子信箱:1001256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900250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
主旨: | 各校(園)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園所)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國中小、各私立幼兒園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