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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4-06 | 點閱數: 55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許瑞蘭
電話:03-3322101轉7521
電子信箱:domotoam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900292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雲林縣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選填志願,以免影響教師介聘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09年3月30日府教學二字第1092410404號函辦理。
二、 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縣國中、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專長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三、 該縣古坑鄉華南國民小學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其教育方式、課程安排及學期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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