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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4-13 | 點閱數: 46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曹詠捷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電子信箱:hyes9125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9003185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主旨: 函轉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及原函影本一案,請貴校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38718號函辦理。
二、 遴薦日期自109年3月30日(星期一)起至7月17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 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20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立文青國民中小學籌備處除外)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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