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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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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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4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0900885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Attach01.pdf) |
主旨: | 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於109年3月25日調整為0.845%,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利率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之各項優惠貸款利率配合於是日調整,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6點第1項第2款規定,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利息負擔係按旨揭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年息0.025%計算機動調整,上開急難貸款利率調降為0.82%。 |
二、 | 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之各項優惠貸款利率亦配合調整,詳細資訊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臺查詢。 |
三、 | 檢附「公教員工各項優惠貸款現行利率一覽表」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 |
副本: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公教人員住宅及福利管理會主計組、桃園市公教人員住宅及福利管理會財務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