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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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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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9004055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Attach01.PDF) |
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於即日起受理辦理「109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表揚大會」選拔辦法及推薦書表一案,請踴躍推薦報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社會局109年5月7日桃社團字第109003861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推薦辦法及相關表單請逕洽該會網站(網址:https://www.c-gpgd.org.tw)檔案下載專區下載,並請推薦單位先行查核推薦資料是否完備屬實,由推薦單位主管核章後於本(109)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臺北市八德路2段232號2樓(中華民國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 |
三、 | 隨函檢附中華民國109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辦法、好人好事代表推薦表及刑事紀錄申請書格式各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