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10029839@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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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5月1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09004197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Attach01.pdf) |
主旨: | 檢送勞動部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措施,自109年3月21日(含)以前已入境在臺從事履約工作之外國人,雇主申請其工作許可相關規定,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52498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不含特教學校及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 |
副本: | 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