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5-18 | 點閱數: 44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李婷妮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1002983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109004197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Attach01.pdf)

 

主旨: 檢送勞動部有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措施,自109年3月21日(含)以前已入境在臺從事履約工作之外國人,雇主申請其工作許可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52498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不含特教學校及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
副本: 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國小教育科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