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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5-26 | 點閱數: 53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葉祐寗
電話:03-3322101#7324
電子信箱:1002068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9012896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主旨: 有關考試院修正發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5月22日總處培字第109003355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為因應修正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於本(109)年1月16日開始施行,考試院業於本年5月11日修正發布旨揭考試規則相關附表,爰請各機關確依新修正之考試類科提列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缺,職缺填報系統路徑如下:人事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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