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葉祐寗 電話:03-3322101#7324 電子信箱:1002068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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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09013165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
主旨: | 有關考試院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1份及廢止「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考選部109年5月26日選高三字第109000204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