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5-28 | 點閱數: 472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葉祐寗
電話:03-3322101#7324
電子信箱:1002068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901316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主旨: 有關考試院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1份及廢止「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考選部109年5月26日選高三字第109000204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