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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6-01 | 點閱數: 38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怡婷
電話:(03)3322101~7575
電子信箱:1001256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6月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90046736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主旨: 有關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未完成108學年度國民旅遊卡刷卡休假補助申請者,放寬刷卡措施,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交下教育部109年5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5320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旨揭放寬刷卡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 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放寬刷卡與休假日配合規範,惟仍須於特約商店使用國旅卡刷卡消費及休完應休畢日數(14日),並不得於執行職務時間刷卡消費。
(二) 放寬刷卡類別:補助範圍比照現行公務人員增列「珠寶銀樓業及儲值性商品」,無論是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均可購買儲值性商品。
(三) 國旅卡檢核系統核銷:就前述提前放寬部分,兼任行政教師刷卡消費後,將刷卡日期及特約商店通知學校人事單位以人工方式登錄檢核系統,列印後經其確認後申請核銷。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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