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7-15 | 點閱數: 522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怡妏
電話:03-3322101#7325
電子信箱:1001639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9014270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Attach01.pdf Attach02.doc Attach03.doc)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
副本: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含附件) 、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含附件)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