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書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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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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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09017817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Attach01.pdf Attach02.pdf Attach03.pdf) |
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檢送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修正之要保書及宣傳DM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7月14日總處給字第109003711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二、 | 本方案修正之要保書及宣傳DM等相關資料,業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公務福利e化平台及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ycg.gov.tw)業務資訊─待遇福利─福利專區供下載運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市政府退休人員協會、桃園市公教退休人員協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