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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7-27 | 點閱數: 49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謝承祐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yu112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9005854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發布令影本、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Attach01.ODT Attach02.PDF)

 

主旨: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客家委員會於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4869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4869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本局國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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