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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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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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9006696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Attach01.PDF Attach02.DOCX) |
主旨: | 轉知臺北市109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教師甄選(代理教師專班)簡章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7月24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691471號函辦理。 |
二、 | 重要時程如下: |
(一) | 報名時間:109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止,進行現場報名及報名資料審查。 |
(二) | 報名地點: |
1、 | 國小─臺北市萬華區西門國民小學(臺北市萬華區成都路98號)。 |
2、 | 國中─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
三、 | 請貴校轉知符合相關資格之教師踴躍報名。 |
四、 | 檢附來文及簡章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